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至今
中共十二大、十三大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1982年、1987年
1982年邓小平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1987年中共十三大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
在时间轴中查看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领导中国共产党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向前进。1982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邓小平在开幕词中提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大会提出了到20世纪末实现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战略目标。198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大会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指出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大会制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即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概括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大会还提出了经济建设分“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即解决温饱、达到小康、到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中共十二大、十三大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指明了方向,邓小平理论逐步形成,1997年中共十五大将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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