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至今
第一个五年计划
1953—1957年
1953至1957年我国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集中力量发展重工业,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等建成投产,初步奠定了工业化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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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是在一个经济十分落后的基础上开始建设的,毛泽东曾说:“现在我们能造什么?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碗茶壶……但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经过三年的经济恢复,到1952年底,国民经济得到了全面恢复。为了改变我国工业落后的面貌,把我国由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1953年,我国开始实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一五”计划的基本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进行以苏联帮助我国设计的156个建设项目为中心的、由694个大中型建设项目组成的工业建设,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在全国人民的努力下,到1957年底,“一五”计划的各项指标大都大幅度超额完成。鞍山钢铁公司的大型轧钢厂、无缝钢管厂等建成投产,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生产出新中国第一辆国产“解放”牌汽车,沈阳飞机制造厂试制成功新中国第一架喷气式飞机,洛阳第一拖拉机制造厂等相继开工建设,武汉长江大桥建成通车,康藏、青藏、新藏公路通车。我国建立起一批以前没有的基础工业。“一五”计划的顺利完成,使我国开始改变工业落后的面貌,初步奠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基础,人民生活水平也有了较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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