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1912年—1949年
南京大屠杀
1937年12月13日起
1937年12月日军攻陷南京,在六周内屠杀中国平民和放下武器的士兵30万人以上,犯下骇人听闻的滔天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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淞沪会战后,日军兵分三路向南京进攻。1937年12月13日,日军攻陷南京。国民政府此前已宣布迁都重庆,把重庆作为战时的陪都。日军占领南京后,在城内外进行了长达六周的血腥屠杀,用集体枪杀、活埋、刀劈、火烧等残忍手段,屠杀中国平民和放下武器的士兵,死难者达30万人以上。日军还肆意奸淫妇女,抢劫财物,焚毁房屋。日本报纸甚至公然报道两名日军少尉进行“杀人比赛”的消息。在大屠杀期间,留在南京的德国人拉贝、美国人魏特琳等十几位外国人士组织了“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设立安全区,保护了二十多万中国难民。美国牧师约翰·马吉用摄影机拍下了日军暴行的画面,留下了宝贵的历史证据。南京大屠杀是日本侵略者在侵华战争中犯下的最严重的罪行之一,是人类文明史上骇人听闻的惨案。抗战胜利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南京大屠杀的主要责任者进行了审判,判处松井石根、谷寿夫等战犯死刑。1985年,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建成开放。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每年的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2015年,《南京大屠杀档案》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记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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