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1644年—1912年
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与《天津条约》
1856—1858年
1856年英法借口“亚罗号事件”“马神甫事件”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1858年攻陷大沽炮台,迫使清政府签订《天津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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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不满足既得利益,企图进一步打开中国市场,扩大侵略权益。1854年,英、法、美三国向清政府提出“修约”要求,被清政府拒绝。1856年10月,英国以“亚罗号事件”为借口,派兵进攻广州。亚罗号是一艘中国人的船,曾在香港登记但执照已过期,广东水师上船搜捕海盗,英国领事巴夏礼却诬称中国士兵扯下了英国国旗,借机挑衅。法国则以广西西林县处死违法传教的法国神父马赖的“马神甫事件”为借口,与英国组成联军,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1857年底,英法联军攻陷广州,两广总督叶名琛被俘。1858年,英法联军北上,攻陷天津大沽炮台,进逼天津,威胁北京。清政府被迫派大学士桂良等人与英、法、俄、美四国分别签订《天津条约》。条约主要内容有:外国公使进驻北京;增开牛庄、登州、台南、淡水、汉口、九江、南京、镇江等十处为通商口岸;外国商船和军舰可以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外国人可以到内地游历、经商、传教;赔偿英国白银400万两、法国200万两。同年在上海签订的《通商章程善后条约》还使鸦片贸易合法化。《天津条约》使中国进一步丧失主权,列强的侵略势力从沿海深入到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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