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上的中国

清1644年—1912年

清前期农业发展(“湖广熟,天下足”)

清朝前期

清朝前期推行垦荒、“摊丁入亩”等政策,耕地扩大,玉米、甘薯广泛种植,湖广成为粮仓,有“湖广熟,天下足”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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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织图》(局部)
《耕织图》(局部)

明朝末年的大动荡对社会经济造成严重破坏,清初的统治者认识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是“国之大计”。顺治、康熙、雍正、乾隆诸帝都十分重视农业生产,大力推行垦荒政策,规定新垦土地免征赋税若干年,鼓励流民垦荒;兴修水利,治理黄河和淮河;康熙时实行“更名田”,把明朝藩王的部分土地交给原来的耕种者,承认归其所有。1712年,康熙帝宣布以1711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标准,此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时又在全国推行“摊丁入亩”,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废除了延续两千多年的人头税,减轻了无地和少地农民的负担,也使政府对农民人身的控制有所松弛。这些措施使农业生产很快得到恢复和发展,到乾隆中期,全国耕地面积超过七亿亩。原产美洲的玉米、甘薯在清代得到大面积推广,许多山区得到开发,粮食产量大幅提高。南方许多地区种植双季稻,有的地区甚至一年三熟。湖广(今湖北、湖南)地区成为全国重要的粮仓,“湖广熟,天下足”的说法广为流传。棉花、甘蔗、烟草、茶叶、桑树等经济作物的种植也很普遍。东北、台湾等边疆地区也得到进一步开发。农业的发展为清朝前期的兴盛和人口增长奠定了基础,史称“康乾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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