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上的中国

元1271年—1368年

宣政院管辖西藏

元朝

元朝设宣政院(初名总制院)掌管全国佛教和吐蕃军政事务,在西藏设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中央政府正式对西藏行使行政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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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政院管辖西藏

1247年凉州会盟后,西藏归附蒙古。元朝建立后,进一步加强了对西藏地区的管理。1264年,元世祖忽必烈设立总制院,掌管全国佛教事务和吐蕃地区的军政事务,以国师八思巴领院事;1288年,总制院改名为宣政院,其官员由帝师推荐、皇帝任命,僧俗并用。八思巴是萨迦班智达的侄子,被忽必烈封为国师,后又升为帝师,他奉命创制了“八思巴字”作为元朝的国字。元朝在西藏地区设立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由宣政院直接统辖,掌管当地的军民事务。宣慰使司下设万户府、千户所等机构,任命当地的僧俗首领为官员,授予印信。元朝中央政府还在西藏多次清查户口,设立驿站,建立从大都到萨迦的交通线路;征收赋税,屯驻军队,派官员巡视,实行充分有效的管理。从此,西藏地区正式纳入中国中央政府的行政管辖之下,成为元朝中央政府直接治理下的一个行政区域。元朝对西藏的管辖,为此后明清两代中央政府对西藏的治理奠定了基础:明朝设立乌思藏都指挥使司等机构,册封宗教首领;清朝册封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设立驻藏大臣,颁布《钦定藏内善后章程》,进一步加强了对西藏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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