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上的中国

西汉前202年—8年

《太初历》与二十四节气

前104年

公元前104年汉武帝颁行《太初历》,以正月为岁首,首次把二十四节气正式订入历法,影响延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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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初历》与二十四节气

汉初沿用秦朝的《颛顼历》,以十月为岁首,经过一百多年,历法与实际天象已有明显误差,出现“朔晦月见”等现象。公元前104年,汉武帝下令改定历法,由邓平、落下闳、唐都、司马迁等人共同编制新历,同年颁行,因这一年改元太初,所以称为《太初历》。《太初历》以正月为一年的开始,此后两千多年,除个别时期外,中国一直以正月为岁首,延续到今天的农历。《太初历》是阴阳合历:以月亮圆缺变化的周期定月份,以朔日为每月初一,大月30天、小月29天;以太阳运行的周期即回归年定年份,一年约365天多一点;并以无中气之月为闰月。尤为重要的是,《太初历》首次把二十四节气正式订入历法。二十四节气是古人根据太阳在黄道上的位置,把一年划分为二十四段,每段约15天,即立春、雨水、惊蛰、春分、清明、谷雨、立夏、小满、芒种、夏至、小暑、大暑、立秋、处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能准确反映季节、气候和物候的变化,对指导农业生产意义重大。《太初历》后经刘歆整理为《三统历》保存下来,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完整历法。2016年,“二十四节气”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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