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至今
中共十六大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002年
2002年中共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在时间轴中查看2000年,江泽民在广东考察工作时,首次比较全面地提出了“三个代表”的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2002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江泽民在会上作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报告。大会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大会指出,经过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国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但这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大会提出在21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大会选举产生了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同时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等写入宪法。中共十六大是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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