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至今
香港回归祖国
1997年7月1日
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结束了英国一百五十多年的殖民统治。
在时间轴中查看
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签署后,中国政府积极为香港回归做准备。1990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法律形式规定了“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1996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选举董建华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1997年6月30日午夜至7月1日凌晨,中英两国政府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新翼隆重举行香港政权交接仪式。7月1日零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冉冉升起。国家主席江泽民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式成立。香港回归,洗雪了中华民族百年耻辱,结束了英国对香港一百五十多年的殖民统治,标志着“一国两制”构想的伟大胜利。香港回归后,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继续保持自由港和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地位。中央政府坚定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维护了香港的繁荣稳定。1999年12月20日,澳门也回归祖国。香港回归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重要里程碑。
参考链接
来自维基百科的文字与图片遵循 CC BY-SA 等相应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