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上的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至今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992—1993年

1992年中共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勾画了其基本框架。

在时间轴中查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经历了从“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探索。邓小平南方谈话破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1992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入宪法。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勾画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包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和社会保障制度等。1997年中共十五大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到20世纪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参考链接

来自维基百科的文字与图片遵循 CC BY-SA 等相应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