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上的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至今

中英联合声明与“一国两制”构想

1984年12月

1984年12月中英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确认中国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一国两制”付诸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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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邓小平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
1984年,邓小平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

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英国在近代先后割占香港岛、九龙半岛南端,并强租“新界”99年。1982年9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华,邓小平与她会谈时明确表示,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中国到1997年要收回香港,“如果中国在1997年,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十八年后还不把香港收回,任何一个中国领导人和政府都不能向中国人民交代”。此后,中英两国政府经过二十二轮艰苦谈判,1984年12月19日,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声明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中国政府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是:根据“一国两制”的原则,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香港原有的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1987年,中葡两国也签署了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确认中国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1990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英联合声明的签署,标志着“一国两制”构想首先在香港问题上取得了成功,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提供了新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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