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上的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至今

西藏民主改革

1959年

1959年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发动武装叛乱,中央平息叛乱后在西藏进行民主改革,废除封建农奴制度,百万农奴翻身做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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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主改革

西藏和平解放后,西藏仍保留着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占人口不到5%的官家、贵族和寺院上层僧侣三大领主占有西藏的绝大部分耕地、牧场和牲畜,而占人口90%以上的农奴和奴隶没有生产资料和人身自由。根据“十七条协议”,中央人民政府对西藏的社会制度改革采取了十分慎重的态度,决定西藏的改革由西藏地方政府自行进行,并于1957年宣布“六年不改”。但是,西藏上层反动集团为了永远保持封建农奴制度,在外国反华势力的支持下,于1959年3月公然撕毁“十七条协议”,在拉萨发动全面武装叛乱,十四世达赖喇嘛出逃印度。中国人民解放军驻藏部队奉命迅速平息了叛乱。1959年3月28日,国务院发布命令,解散西藏地方政府。随后,中共中央决定在西藏边平息叛乱边进行民主改革。民主改革废除了封建农奴主的土地所有制,废除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到1961年,西藏基本完成了民主改革,百万农奴获得了人身自由,分得了土地和生产资料,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西藏开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民主改革是西藏历史上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变革。2009年,西藏自治区人大将每年的3月28日定为“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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