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1912年—1949年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
1931年冬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瑞金召开,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毛泽东任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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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至1931年,中央革命根据地军民在毛泽东、朱德的指挥下,接连粉碎了国民党军队的三次大规模“围剿”,根据地不断扩大和巩固。与此同时,鄂豫皖、湘鄂西、闽浙赣、湘赣等革命根据地也发展起来。为了建立全国统一的红色政权,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叶坪召开。会议宣布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定都瑞金,选举毛泽东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和人民委员会主席,项英、张国焘为副主席,朱德为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临时中央政府设立了各部委,建立了国家银行,发行货币,开展经济建设和文化教育工作。这是中国共产党在局部地区执政的第一次尝试,为后来建立人民政权积累了宝贵经验。在临时中央政府的领导下,苏区开展了土地革命,农民分得了土地,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干部廉洁奉公,“苏区干部好作风,自带干粮去办公”。1934年,由于第五次反“围剿”失败,中央红军被迫长征,临时中央政府随之撤离瑞金。今江西瑞金叶坪、沙洲坝的革命旧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瑞金被称为“红色故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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