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1912年—1949年
袁世凯独裁与“二十一条”
1914—1915年
袁世凯解散国会、废除《临时约法》,为换取日本支持帝制,1915年接受了日本企图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大部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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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压二次革命之后,袁世凯强迫国会选举他为正式大总统。1914年初,袁世凯解散国会。不久,他又废除《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中华民国约法》,改责任内阁制为总统制,总统权力几乎不受限制。年底又修改《总统选举法》,规定总统任期十年,可以连选连任,并且总统可以推荐继承人,这样他就成了终身总统。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日本借口对德宣战,出兵中国山东,占领了青岛和胶济铁路,夺取了德国在山东的权益。1915年1月,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向袁世凯秘密提出了企图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要求,主要内容包括: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益;承认日本在南满和内蒙古东部的特殊权益,旅顺、大连和南满铁路的租借期延长到99年;汉冶萍公司由中日合办;中国沿海港湾、岛屿不得租借或割让给他国。为了换取日本对其复辟帝制的支持,袁世凯与日本进行了秘密谈判。5月7日,日本发出最后通牒,5月9日,袁世凯政府除第五号“容日后协商”外,接受了“二十一条”的大部分要求。消息传出,举国愤怒,全国掀起了反日爱国运动,人们把5月7日和5月9日定为“国耻日”。“二十一条”暴露了日本独占中国的野心,也使袁世凯的卖国面目暴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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