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上的中国

西周前1046年—前771年

西周分封制

西周初年

西周根据血缘远近和功劳大小把宗亲、功臣分封到各地建立诸侯国,形成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等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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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初分封诸侯国示意图
周初分封诸侯国示意图

西周建立后,为稳定政局、巩固新征服的广大地区,周王实行分封制,即按照血缘关系远近和功劳大小,把王族宗亲、功臣以及古代帝王的后代分封到各地,授予他们管理土地和人民的权力,建立诸侯国,“封建亲戚,以藩屏周”。据记载,周初分封了70多个诸侯国,其中重要的有:周公长子伯禽封于鲁(今山东曲阜),吕尚封于齐(今山东淄博),召公之子封于燕(今北京),叔虞封于唐(后改称晋,在今山西翼城一带),商纣王的庶兄微子启封于宋(今河南商丘),以安抚商朝遗民。诸侯在封国内有较大的独立性,可以设置官员、建立军队、征收赋税,但必须服从周王的命令,定期朝贡,随从作战,保卫王室。诸侯在自己的封地内还可以对卿大夫进行再分封,卿大夫再分封给士,从而形成了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等级秩序。与分封制相配合的还有以嫡长子继承为核心的宗法制和区分等级的礼乐制度。分封制使西周的统治范围扩大到黄河、长江流域,加强了对地方的控制,促进了各地经济文化交流和民族融合。但随着诸侯势力增强,周王室逐渐衰微,到春秋时期分封制逐步瓦解,被郡县制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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