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1912年—1949年
五四运动
1919年5月4日
1919年巴黎和会拒绝中国正当要求,5月4日北京学生示威游行,喊出“外争主权,内除国贼”,最终中国拒签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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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英、美、法、日等战胜国于1919年1月至6月在法国巴黎召开“和平会议”。作为战胜国之一的中国也派代表参加了会议,中国代表提出废除列强在华特权、取消“二十一条”、收回大战期间被日本夺去的德国在山东的各项权益等正当要求,但遭到拒绝,和会竟决定把德国在山东的权益转让给日本。消息传来,举国震惊。1919年5月4日,北京十几所学校的三千多名学生在天安门前集会,高呼“外争主权,内除国贼”等口号,举行示威游行,要求惩办亲日派官员曹汝霖、章宗祥、陆宗舆。愤怒的学生火烧了曹汝霖的住宅赵家楼,痛打了章宗祥。北京学生实行总罢课。6月5日起,上海工人举行大规模罢工,声援学生,运动的中心由北京转到上海,工人阶级登上政治舞台。随后,“三罢”斗争扩展到全国二十多个省、一百多个城市。在全国人民的压力下,北洋政府被迫释放被捕学生,罢免了三名亲日官员。6月28日,中国代表拒绝在和约上签字,五四运动取得了初步胜利。五四运动是一次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爱国运动,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五四运动中形成的“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影响深远,5月4日后来被定为中国青年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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