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1912年—1949年
中华民国成立
1912年1月1日 · 清 → 中华民国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宣告中华民国成立,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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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起义胜利后,各省纷纷独立,革命形势的发展要求有一个统一的中央政府。1911年12月,孙中山从海外回到上海。12月29日,十七省代表在南京集会,选举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任临时大总统,宣告中华民国成立,定都南京,改用公历,以1912年为民国元年。孙中山在就职宣言中宣布“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即“五族共和”。随后,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组成,并成立了临时参议院作为立法机关。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了一系列除旧布新的法令:在政治上,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废除“大人”“老爷”等称呼,禁止买卖人口;在经济上,鼓励发展实业,保护私有财产;在社会风俗方面,下令剪辫子、禁止妇女缠足、禁止赌博和吸食鸦片;在文化教育上,废除读经,提倡新式教育。这些措施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促进了社会风气的转变。中华民国的成立,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使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但是南京临时政府存在的时间很短,它面临着帝国主义的压力和财政上的困难,孙中山被迫与袁世凯妥协,仅三个月后,临时政府就迁往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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