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上的中国

北宋960年—1127年

王安石变法

1069年

1069年宋神宗任用王安石推行变法,实行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保甲法等,增加了财政收入,但遭到保守派强烈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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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变法

北宋中期,政治风气因循保守,行政效率低下。由于官僚机构和军队不断膨胀,官俸和军费开支浩大,财政入不敷出;同时土地兼并剧烈,农民负担沉重,起义此起彼伏,北宋陷入“积贫积弱”的局面。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人,北宋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和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1069年,年轻的宋神宗任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次年任宰相,主持变法,史称“熙宁变法”。变法的主要措施有:经济方面,实行青苗法,由官府在青黄不接时贷款或粮食给农民,收获后加息偿还;实行募役法,由官府向应服役的人家收取免役钱,雇人服役。军事方面,实行保甲法,把农户编组,农闲时进行军事训练,改进兵器制造;裁减老弱士兵。教育方面,改革科举,废除诗赋,主要考经义和策论。王安石变法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增强了军事力量,抑制了豪强兼并。但变法触犯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以司马光为首的保守派强烈反对,加上推行中存在用人不当、强制推行等问题,增加了一些百姓的负担。1076年王安石第二次罢相,1085年宋神宗死后,新法大多被废除。王安石变法是中国古代一次重要的改革,后人对其评价褒贬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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